食品包裝安全設計--責任發表時間:2020-09-05 11:36作者:金印聯 食品包裝安全設計---責任 一般地說,食品包裝法律包含食品包裝材料轉移到包裝食品的量不得導致食品的性質、物質或質量發生改變,且不得造成健康損害的指導原則。(EU框架性法規EC1935/2004)。即使沒有具體的指導方針,也應遵守該原則。 隨著新法規的出現,包裝的設計和生產變得更加復雜。要找到清晰的合規和安全生產路線可能并不容易需要專家指導。 # 責任 實現合規安全包裝的目的需要包裝設計和生產鏈中的所有利益相關者按照良好生產規范(GMP)法規(EU法規EC2023/006)中的綱要進行合作。期望相關技術規范向供應鏈的上游傳遞(從食品制造商到原材料供應商),而相關技術信息是向下游共享的。該法規詳述了關于擬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和制品的選擇和使用的總體要求。法規引入了針對包裝開發涉及的所有利益相關者的一個規則框架,并建議建立并保持作業規范、質量保證、控制機制和可追溯性。 當包裝的設計、生產、儲存或使用存在有害化學物質轉移到包裝產品的重大風險時,需通過“最佳實踐使風險降到最低。當油墨、光油或膠粘劑與包裝食品非常靠近時,以及包裝和內含物之間沒有功能阻隔層時可能存在風險。謹慎的風險分析可測量這些風險水平。本指南“安全的食品包裝設計”部分提供的檢查表(盡管并不詳盡)建議了一系列可能需要處理的問題。 生產合規包裝是指注意并以積極的方式對待這些問題。列出了各種潛在的可遷移材料或污染物源,但是由于每種包裝生產方案都是不同的,因此需要單獨評估。咨詢資深專家的意見并遵循貿易組織的指導有助于了解和建立相關流程和程序,以滿足適用法律的要求。作為一個有用工具,ISO 22002-4描述了生產食品包裝的先決條件。該國際技術規范是GMP文件(如:ECMA編輯的文件)的一個框架(http://bit.ly/ECMAmp)如需更多關于良好生產規范(GMP)的信息,請聯系www.eupia.org,并參考“EuPIA對2016年3月31日發布的EC 2023/2006法規-擬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和制品的良好生產規范的立場”。 ![]() 包裝的品牌所有者和最終用戶可能還有希望對其印刷商或加工商的“良好生產規范”程序及方案進行審核,以確保適當的措施安排到位,從而能夠生產適用的包裝。 # 油墨制造商的責任 與 EuPlA的其它成員一樣,Sun Chemical承諾充分遵守“EuPIA食品包裝和制品的非食品接觸面用印刷油墨指南”。 Sun Chemica在配制食品包裝用印刷油墨和光油時所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均符合EuPA排除方針(www. eupla.org)。該方針防止在生產和使用印刷油墨時,在正常及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被認為會危及健康的特別有害的物質。 Sun Chemical的食品包裝油墨按照最新版本(2016年3月31日發布)的 EuPlA良好生產規范進行生產。原材料經過精心選擇,并且我們的包裝油墨配方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印刷品中的重金屬和環境有害物質水平,從而使印刷包裝能夠滿足“包裝和包裝廢棄物指令”(94/62/EC)的要求。避免使用有氣味的原材料,同時遵循相關EU法律(包括委員會法規(EU10/2011))。 請注意,不得使用 REACH候選清單上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 end ![]() 掃碼公眾號關注 1 ![]() 微信在線咨詢 2 ![]() 北京金印聯國際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電話:北京:010-8129 9266 東莞:0769-8555 9898 廣州:020-8230 0378 郵箱:service@jinyinlian.com |